2026年7月,商务部正式印发《关于促进产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商电发〔2026〕187号),从平台培育、供应链协同、金融赋能、跨境拓展四个维度提出15条具体措施。这是商务部首次以专项政策文件的形式系统部署产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标志着我国产业互联网从"野蛮生长"阶段进入"规范引导、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本文从政策亮点、平台模式、产融结合、跨境机遇四个维度进行深度解读。
一、政策亮点与创新突破
此次措施最大的亮点在于首次明确了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基础设施"定位——措施明确指出,产业互联网平台是"产业链数字化升级的核心枢纽,具有公共基础设施属性"。这一表述为平台企业在税收优惠、用地保障、融资支持等方面争取政策红利提供了法理依据。措施还首次提出"平台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将平台分为"综合型、行业型、区域型"三类,分别制定扶持标准,避免了"一刀切"式的政策粗放投放。
二、平台模式与产业互联网生态
措施鼓励发展多种模式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一是"龙头引领型",由产业链龙头企业搭建开放平台,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上平台;二是"第三方服务型",由专业平台运营商构建跨行业、跨区域的公共服务平台;三是"集群聚合型",以县域产业集群为单元,由集群运营主体牵头搭建区域性的产业互联网平台。措施特别强调,平台建设应避免"大而全"的重复建设,鼓励行业垂直深耕和区域特色发展。
三、产融结合:供应链金融赋能
措施将供应链金融定位为产业互联网平台的核心增值服务。平台可以基于交易数据、物流数据、仓储数据构建企业信用评分模型,为平台上的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的融资服务。措施明确支持平台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依托电子仓单)等业务。同时,措施鼓励平台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平台交易数据纳入企业征信体系,解决中小企业因缺乏信用记录而融资难的问题。
四、跨境拓展与全球供应链重构
措施将跨境B2B作为产业互联网平台的重要增长极。鼓励平台企业建设海外仓网络,部署跨境电子仓单系统,实现"中国制造—海外仓—全球分销"的全链路数字化。措施提出,到2028年,培育10家以上具有全球供应链整合能力的跨境产业互联网平台。商务部将在跨境电商综试区框架下,为产业互联网平台提供通关、退税、结汇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
五、对县域产业集群的落地启示
对于县域产业集群而言,此次措施提供了清晰的发展路径:一是积极对接省内外龙头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集群企业"上平台";二是探索与平台企业合作建设"集群专区",实现集群特色的数字化展示和交易撮合;三是利用平台的供应链金融能力,解决集群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四是条件成熟的集群可自建区域性产业互联网平台,借助政策红利争取资金和资源支持。
汇泽万嘉观点:商务部187号文标志着产业互联网平台从"市场自发"走向"政策引导"。汇泽万嘉在产业互联网平台规划、运营模式设计、供应链金融产品对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为地方政府和平台企业提供平台战略定位、商业模式设计、金融产品创新、跨境业务拓展等全方位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