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泽万嘉 · 产业智库
这是《产业升级100问》的第 10 问(第 C2 章·城市更新)。想系统看 9 大章 99 个问题,点击进入百问百答总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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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房地产化",是指更新被当成"二次房地产开发":以拆为主、拆后建住宅、靠卖房回收资金、容积率失控、产业空间被挤占。这在许多城市都出现过,住建部建科〔2021〕63号文正是针对这一倾向出台的——文件明确,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拆建比不大于2、就地就近安置率不低于50%、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核心目的就是防止更新"变形走样"。避免房地产化,要建立四重约束机制:一是规模约束,严格执行"留改拆"底线,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严禁成片推倒重来;二是产业约束,更新单元内的产业用地占比、产业建筑面积必须达到底线(如"三个不低于"),住宅商业只能作为"肥肉"反哺产业,不能反客为主;三是资金约束,弱化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将项目收益考核与产业税收、就业、回迁率挂钩,倒逼更新走产业运营路线;四是运营约束,要求一定比例的产业物业自持、限价出租、长期运营,防止"卖完就散、无人运营"。县域落实层面有三条具体做法:一是把产业空间占比、自持比例直接写入土地出让条件和更新实施方案,作为刚性约束;二是建立"更新项目体检"制度,定期评估更新项目是否偏离产业主线;三是对已出现的房地产化苗头坚决纠偏,宁可缓建、停建,也不让产业空间流失。要记住:城市更新的本质是"把空间变成产业载体",一旦变成"卖房子",就背离了更新的初衷,还会给县域留下产业空心化和债务风险的双重隐患。出处:住建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多地城市更新条例及更新单元规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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