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科学技术部正式印发《关于支持县域产业集群创新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国科发农〔2026〕112号),从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人才引进四个方面提出14条措施。这是科技部首部专门针对县域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建设的专项政策,标志着科技创新资源布局从"城市集中"向"县域下沉"的重大转变。本文从政策背景、创新平台、科技金融、成果转化、人才支撑五个维度进行深度解读。

措施明确四大重点任务:一是在县域产业集群中布局建设100个以上"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每个中心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二是推动高校院所与县域产业集群建立"产学研联合体",每年选派10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下沉集群;三是设立"县域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引导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四是支持县域产业集群企业建设产业互联网平台和电子仓单系统,推动研发数据、生产数据、供应链数据的互联互通,以数字化手段提升集群创新能力。
政策依据:国科发农〔2026〕112号

一、政策背景:县域产业集群"有产无研"的困境

我国县域产业集群贡献了全国60%以上的制造业产值,但普遍面临"有产无研"的困境——集群内企业多为中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不足1%,远低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的平均水平;县域缺乏高水平的研发平台、检验检测平台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难以有效落地县域产业集群。科技部此次出台专项政策,就是要打破县域产业集群创新资源匮乏的瓶颈,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县域下沉,让县域产业集群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二、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县域"最强大脑"

措施提出在县域产业集群中布局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这是县域产业集群的"最强大脑"。每个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需聚焦集群的1—2个主导产业方向,集聚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创新资源,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检验检测、标准制定等公共服务。中心将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的模式,科技部给予每个中心最高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地方财政按不低于1:1配套。同时,措施鼓励在县域产业集群中建设"科创飞地"——在省会城市或中心城市设立研发基地,实现"研发在城、转化在县"的创新模式。

三、科技金融:破解县域创新融资难题

措施设立了"县域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引导基金",规模不低于50亿元,由科技部联合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地方产业引导基金共同出资,撬动社会资本形成总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的集群创新投资能力。基金重点投向集群内具有核心技术、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创贷""专利贷""人才贷"等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集群企业以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电子仓单等无形资产和动产作为质押物获得融资,形成"科技+金融+产业"的良性循环。

四、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

措施将推动高校院所与县域产业集群建立"产学研联合体"作为核心抓手。具体包括:支持高校在县域产业集群设立技术转移分中心或产业研究院;每年选派10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下沉集群,为企业提供技术诊断、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等服务;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定期发布集群企业的技术需求榜单,面向全球征集解决方案。措施还特别提出,要发挥产业互联网平台在成果转化中的作用,通过平台实现技术需求与供给的高效匹配,降低产学研合作的交易成本。

五、人才支撑与未来展望

措施从"引、育、用、留"四个维度构建了县域产业集群的人才支撑体系:在"引"方面,对到县域集群工作的科技人才给予薪酬补贴和住房保障;在"育"方面,支持集群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在"用"方面,建立"产业教授"制度,鼓励高校教师到集群企业兼职;在"留"方面,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县域科技人才倾斜政策。展望未来,随着112号文的落地实施,县域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一批"科技引领型"的县域产业集群将脱颖而出,成为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汇泽万嘉观点:国科发农〔2026〕112号文是县域产业集群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转折点。汇泽万嘉在产业技术创新规划、产学研合作对接、科技金融方案设计、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方面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资源网络,可为县域政府和集群运营主体提供创新能力诊断、创新平台规划、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科技金融产品设计等一站式服务,助力县域产业集群走上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