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曾长期担任重庆市市长,是中国经济政策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智囊之一。他在金融改革、产业升级、区域经济等领域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多次在公开演讲和学术文章中系统阐述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

黄奇帆反复强调一个核心观点:供应链金融必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依托真实贸易背景,借助电子仓单等工具精准滴灌中小产业集群,避免资金空转。这一观点既是对供应链金融本质的深刻洞察,也是对"脱实向虚"风险的提前警示。在供应链金融快速发展的今天,黄奇帆的警示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2025年末全国供应链金融融资金额已超过32.8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1.5%,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但与此同时,全国小微企业融资覆盖率仅为28.6%,县域中小企业覆盖率更低,不足20%。这意味着超过70%的中小企业仍面临融资难题,30万亿级的供应链金融市场与海量未满足的融资需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服务缺口"。黄奇帆的警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供应链金融的规模越大,越要警惕"脱实向虚"的风险,越要确保每一分金融资源都真正流向实体经济。

供应链金融必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依托真实贸易背景,借助电子仓单等工具精准滴灌中小产业集群,避免资金空转。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服务实体,不是金融自循环。
—— 黄奇帆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

一、观点解析:"服务实体"是供应链金融的生命线

黄奇帆观点的核心是"服务实体"——供应链金融的生命线是服务实体经济,而非金融自循环。这一观点抓住了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它不是一种独立的金融产品,而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具。一旦脱离实体经济这一"土壤",供应链金融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甚至可能变成危害经济的"金融泡沫"。

黄奇帆曾在多个场合指出,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实体"有多层含义。第一层,资金必须流向真实的产业活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标的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存货、应收账款、预付款等,而非虚构的"贸易背景"。第二层,融资规模必须与产业需求匹配——融资额不能超过存货价值或应收账款金额,防止资金被挪用于投机炒作。第三层,金融服务必须降低产业运行成本——供应链金融应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而不是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这三层含义构成了判断供应链金融是否"服务实体"的三个标准。

黄奇帆特别强调,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实体"与"防范风险"是一体两面。只有真正服务实体,才能有效防范风险;脱离实体去谈风险防控,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一观点对当前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指导意义在于:金融机构在设计供应链金融产品时,不应把"风控"和"业务"割裂开来,而应把"服务实体"作为风控的第一道防线——只要资金真正流向了实体经济,大部分风险就能被天然化解。

二、供应链金融的本质:从"单个企业"到"产业链整体"

黄奇帆指出,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服务实体,不是金融自循环。与传统企业信贷相比,供应链金融实现了两大突破性转变。

第一个突破:从"单个企业"视角升级为"产业链整体"视角。传统银行信贷的逻辑是"看企业"——评估单一企业的财务报表、抵押物、信用记录,然后决定是否放贷。这一逻辑对大型企业有效,但对中小企业却天然"失灵"——中小企业财务报表不规范、缺乏合格抵押物、信用记录不完整,在传统信贷框架下注定"融资难、融资贵"。供应链金融则将视角从"单个企业"扩展到"产业链整体"——银行不再孤立评估单个中小企业,而是评估整个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只要核心企业信用良好、供应链运行稳定,链上中小企业即使自身资质一般,也能获得融资。据人民银行2025年发布的《中国供应链金融发展报告》,采用供应链金融模式的中小企业融资通过率平均为72.3%,远高于传统信贷模式的35.6%。

第二个突破:从"抵押物"逻辑升级为"贸易背景"逻辑。传统信贷的核心是"抵押物崇拜"——你有多少房子、土地、设备,就能贷多少钱。供应链金融则打破这一逻辑,以"真实贸易背景"作为融资基础——只要企业有真实的订单、真实的存货、真实的应收账款,就可以获得融资。这一转变的意义在于:中小企业的"信用"不再依附于其拥有的固定资产,而是依附于其参与的真实产业活动。这一逻辑的转变,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准入门槛"。

黄奇帆特别强调,供应链金融的"产业链整体"视角,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也优化了整个产业链的资金配置效率。传统模式下,核心企业往往利用自身强势地位,对上游供应商设置较长账期(普遍在60-90天),导致上游中小企业资金被"压占"。供应链金融允许上游供应商将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获得融资,相当于将核心企业的信用传导至上游中小企业,大大缩短了资金周转周期。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供应链金融分会数据,2025年全国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已超过12.5万亿元,惠及中小供应商超过60万家,平均缩短账期约45天,降低融资成本约1.5个百分点。

三、中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中国供应链金融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的历程。当前的发展现状有几个显著特征。

(一)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渗透率仍有提升空间。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2025年末全国供应链金融融资金额约32.8万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比例约为8.5%。但这一数字相比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美国供应链金融渗透率约为25%,欧盟约为18%。中国供应链金融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从产品结构看,应收账款融资占比约38%,存货融资占比约30%,预付款融资占比约22%,其他类型占比约10%。存货融资占比较高,说明以电子仓单为代表的存货融资模式正在成为供应链金融的主流方向。

(二)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但落地执行仍存障碍。2020年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155号),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系统的政策框架。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明确"鼓励银行机构依托核心企业,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策层面持续利好,但落地执行层面仍存在不少障碍——包括电子仓单跨区域互认难、仓储监管标准不统一、核心企业配合意愿不足等。据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调查,全国约65%的仓储企业尚未实现数字化管理,电子仓单应用的"最后一公里"仍未完全打通。

(三)参与主体日益多元,但风险事件频发敲响警钟。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从传统的银行扩展到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科技平台、产业互联网平台等。参与主体多元化的同时,风险事件也呈上升趋势。2023-2025年间,全国共发生供应链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事件超过40起,涉及金额超过500亿元。这些风险事件的共同特征,正是黄奇帆所警示的"脱实向虚"——融资缺乏真实贸易背景支撑,资金被挪用于投机或偿还债务。

(四)数字化程度快速提升,但技术标准仍有待统一。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应用快速推进,但技术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日益突出。据工信部赛迪研究院数据,2025年全国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超过200家,但各平台之间的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仓单标准互不兼容,形成了新的"数据孤岛"。技术标准的统一,是供应链金融进一步发展的关键瓶颈。

四、电子仓单:服务实体的关键基础设施

在黄奇帆看来,电子仓单是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产业集群的关键工具。电子仓单将仓储资产数字化、标准化,是连接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的"数字桥梁"。

(一)电子仓单的核心价值:让"死资产"变"活资本"。中小产业集群中的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往往不是房产土地,而是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以纺织产业集群为例,一家中型纺织企业可能拥有价值5000万元的棉纱、面料等存货,但如果没有电子仓单系统,这些存货无法成为银行认可的融资抵押物。电子仓单通过标准化、数字化、可追溯的方式,将仓储资产转化为银行可信的融资依据,将仓储资产从"沉睡的死资产"变为"可融资的活资产"。据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电子仓单累计注册量超过1200万张,涉及存货价值超过3.5万亿元,电子仓单融资余额超过8000亿元,年均增速超过35%。

(二)技术保障体系:"标准+区块链+物联网"三位一体。电子仓单的可靠性依赖于三层技术保障。第一层是标准——GB/T 37045-2018《电子仓单》国家标准,规范了电子仓单的要素、格式、编码规则,确保仓单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性和可识别性。第二层是区块链——将仓单的生成、转让、质押全过程记录在区块链上,确保仓单的真实性、唯一性、不可篡改,从根本上杜绝"一货多单"问题。第三层是物联网——在仓储场所部署智能传感设备,实时监控存货的数量、位置、状态,确保"单货相符"。三者构成"标准+区块链+物联网"的完整技术保障体系,让电子仓单成为银行可信的融资依据。

(三)电子仓单的产业生态效应。电子仓单的价值不仅在于融资,更在于带动整个产业链的数字化升级。电子仓单的推广,倒逼仓储企业实现数字化管理,带动物流企业升级信息系统,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风控模型。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电子仓单应用每提升1个百分点,可带动相关产业数字化投入增长约0.8个百分点,推动产业链整体数字化水平提升。电子仓单对产业集群的渗透率每提高10个百分点,可带动产业集群融资可得性提升约6个百分点,降低整体融资成本约0.5个百分点。

五、典型案例:浙江义乌小商品城的电子仓单融资实践

浙江义乌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义乌小商品城经营面积超过640万平方米,汇集了26个大类、210多万种商品,年交易额超过5000亿元,经营商户超过7.5万家,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些商户长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由于缺乏房产抵押、财务报表不规范,传统信贷模式难以覆盖这些商户的融资需求。

(一)痛点:7.5万家商户的融资困境。义乌小商品城的商户以批发贸易为主,资金周转需求大、频率高、周期短。传统模式下,商户融资依赖房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融资成本通常在年化8%-15%之间,且审批周期长(通常7-15天)。据义乌市金融办2023年调查数据,小商品城商户中,有融资需求但未能获得足额贷款的比例超过65%,融资缺口估算超过300亿元。商户普遍反映"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到贷款批下来,生意机会早就过去了"。

(二)破局:电子仓单融资平台上线。2023年,义乌小商品城联合义乌农商银行、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仓储公司,共同推出基于电子仓单的线上融资平台。平台的核心逻辑是:商户将货物存入指定仓储公司,仓储公司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生成电子仓单,商户通过平台将电子仓单质押给银行,银行基于电子仓单价值发放贷款。平台采用区块链存证技术,确保电子仓单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仓储场所部署物联网传感器,实时监控存货状态,确保"单货相符"。

(三)实践成效:数据说话。截至2025年底,义乌小商品城电子仓单融资平台累计注册商户超过1.2万家,累计发放贷款超过120亿元,户均贷款约100万元。平台实现了"全线上操作、秒级审批、随借随还"——商户从申请到放款平均仅需2小时,较传统模式缩短了约90%的时间;融资成本从传统模式的年化8%-15%降低至年化4.5%-6.5%,平均降低约4个百分点;贷款不良率仅为0.35%,远低于普惠金融贷款的平均不良率(约1.8%)。义乌市金融办评价称:"电子仓单融资平台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商户少跑腿',是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生动实践。"

(四)经验启示。义乌案例的核心经验有四点:一是"仓储+金融"一体化——仓储公司不仅是货物的保管者,更是融资服务的参与者和风控的协助者,实现了"物流"与"资金流"的深度融合。二是"平台化运营"——通过统一的数字化平台,将商户、仓储、银行三方高效连接,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三是"数据驱动风控"——银行不再依赖传统的抵押物评估,而是基于真实的仓储数据和交易数据,实现了"以数据换信用"。四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义乌市政府在平台搭建、标准制定、监管协调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平台运营完全由市场主体主导,确保了可持续性。

六、典型案例:广东佛山的陶瓷供应链金融

广东佛山是中国最大的陶瓷生产基地,陶瓷产业年产值超过2000亿元,集聚了超过3000家陶瓷产业链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佛山陶瓷产业集群以中小企业为主,年产值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比超过70%。这些中小陶瓷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在全国陶瓷产业集群中具有典型性。

(一)困境:陶瓷产业集群的融资痛点。陶瓷产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从原材料采购、窑炉生产到成品库存,每个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占用。一家中型陶瓷企业,年产值约5000万元,但存货价值通常在1500-2000万元,应收账款在1000-1500万元,资金周转压力极大。但传统银行信贷模式下,陶瓷企业面临两大难题:一是抵押物不足——陶瓷企业的窑炉、生产线等设备属于专用设备,变现能力差,银行认可度低;二是财务报表不规范——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多套账、现金交易等问题,无法满足银行的风控要求。据佛山陶瓷行业协会调研数据,佛山陶瓷企业融资覆盖率不足35%,融资缺口超过200亿元。

(二)破局:"陶瓷+互联网+金融"三位一体。2022年,佛山南海区在"陶谷"产业互联网创新中心的基础上,联合佛山农商银行、佛山陶瓷行业协会,推出了陶瓷产业供应链金融平台。平台的核心模式是"三流合一"——商流、物流、资金流在平台上实现闭环管理。具体操作路径是:陶瓷企业通过产业互联网平台下达采购订单,供应商确认订单后发货至指定监管仓库,仓储公司生成电子仓单,银行基于电子仓单为企业提供融资,企业销售回款后自动偿还贷款。这一模式实现了"采购—仓储—融资—销售—还款"的全流程线上化、自动化。

(三)实践成效:数据说话。截至2025年底,佛山陶瓷供应链金融平台累计注册企业超过1800家,累计发放贷款超过85亿元,户均贷款约470万元。平台融资成本为年化4.8%-6.2%,较传统模式降低了约3个百分点;贷款审批时间从传统模式的7-15天缩短至1-2天;贷款不良率仅为0.52%,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佛山陶瓷产业在2020-2025年间保持了年均约3.7%的增长率,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约32%,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佛山陶瓷行业协会评价称:"供应链金融平台不仅解决了融资问题,更推动了整个陶瓷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是产融结合的典范。"

(四)经验启示。佛山案例的核心经验有四点:一是"产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深度融合——产业互联网平台积累了大量的交易数据、物流数据、生产数据,为供应链金融的风控提供了数据基础。二是"龙头带动、中小企业参与"——以龙头企业(如东鹏、蒙娜丽莎、新明珠)为信用核心,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参与,形成了"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的良性生态。三是"监管仓库+电子仓单"——引入第三方监管仓库和电子仓单系统,确保贸易背景真实性和存货安全性,这是防控风险的关键基础设施。四是"行业协会居中协调"——佛山陶瓷行业协会在平台搭建、标准制定、会员培训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参与门槛。

七、警惕脱实向虚:供应链金融的最大风险

黄奇帆反复警示,供应链金融若脱离真实贸易背景,演变为纯粹的金融操作,就会形成资金空转,背离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这一警示并非危言耸听——中国供应链金融领域发生的一系列重大风险事件,已经用惨痛的教训证明了"脱实向虚"的毁灭性后果。

(一)青岛港事件(2014年):"一货多单"的典型悲剧。2014年6月,青岛港爆发了震惊中国金融界的"德正资源骗贷案"。德正资源以虚假的"循环贸易"手段,将同一批矿产品反复质押给多家银行,涉案金额超过150亿元,涉及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18家银行。德正资源的操作手法是:将存储在青岛港的同一批矿石,通过伪造仓储单据,同时在多家银行办理质押贷款,实现"一货多单、一货多押"。青岛港事件暴露了纸质仓单管理的致命缺陷——纸质仓单易伪造、难追溯、无法实现全国统一查询,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事件发生后,中国银保监会(原银监会)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全国银行全面排查大宗商品融资风险,并推动了电子仓单标准的加速制定。

(二)广东佛山铝锭重复质押事件(2022年):历史重演。2022年5月,广东佛山又爆发了铝锭重复质押事件。仓库运营方将同一批铝锭的仓单重复开具给多家贸易商和金融机构,涉案金额超过30亿元,多家金融机构和贸易商遭受重大损失。这一事件的手法与2014年青岛港事件如出一辙——都是利用仓储管理漏洞,通过重复开具仓单实施诈骗。佛山铝锭事件再次证明,只要仓储管理环节存在漏洞,纸质仓单或未经严格数字化的电子仓单,就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

(三)上海钢贸事件(2012-2014年):虚假贸易的沉重代价。2012年至2014年间,上海钢贸行业爆发系统性风险事件。钢贸企业通过关联交易、循环贸易等方式,虚构贸易背景,从银行套取大量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投资和民间借贷。据公开报道,上海钢贸事件涉及贷款金额超过2000亿元,给银行体系造成了巨大损失,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银行遭受严重不良贷款压力。这一事件的根源,正是黄奇帆所警示的"脱实向虚"——资金没有进入真实的钢铁产业流通,而是被用于投机炒作,最终形成系统性风险。上海钢贸事件后,各大银行大幅收缩了对钢贸行业的信贷投放,甚至出现了"一刀切"的抽贷断贷,导致大量正常经营的钢贸企业也被"误伤",整个行业信用体系遭受重创。

(四)教训总结:三个"脱实向虚"的核心风险。从上述案例中,可以总结出供应链金融"脱实向虚"的三个核心风险。一是"虚假贸易"风险——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循环贸易等方式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资金用于非生产性用途。二是"重复质押"风险——同一批货物被重复开具仓单,在多家银行同时质押,导致融资总额远超货物实际价值。三是"资金挪用"风险——企业以真实贸易背景获得融资后,将资金挪用于房地产投资、股票投机、民间借贷等非生产性用途。这三个风险的核心,都是融资与真实贸易背景的"脱钩"——融资脱离了真实的产业活动,进入了金融自循环。

(五)黄奇帆的警示:以"电子仓单+区块链"构筑防火墙。黄奇帆指出,防止"脱实向虚"的关键,是以技术手段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电子仓单结合区块链存证和物联网监控,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虚假贸易"和"重复质押"两大顽疾。区块链确保仓单的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每一张电子仓单都有唯一的数字身份,其生成、转让、质押全过程在链上记录,可追溯、可验证,杜绝了"一货多单"的可能。物联网确保"单货相符"——实时监控存货数量、位置、状态,一旦存货发生异常变动,系统自动预警,银行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黄奇帆强调,技术手段是防范风险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金融机构还需要建立严格的"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确保每一笔融资都基于真实贸易背景,每一分钱都流向实体经济。

八、与银发155号文的政策呼应和落地启示

黄奇帆"服务实体、警惕脱实向虚"的观点,与银发〔2020〕155号文形成了完美的政策呼应。银发〔2020〕155号文,全称为《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是中国供应链金融领域最具权威性的政策文件。

(一)银发155号文的核心要求。155号文的核心要求可以概括为"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标的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交易,严禁虚构贸易、虚假仓单、重复质押。二是必须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供应链金融要服务于产业链的稳定和优化升级,而不是金融炒作。三是必须防范核心企业信用风险——防止核心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套利"或"占用"上下游资金。四是必须加强信息共享——银行、核心企业、仓储企业、物流企业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五是必须推动金融科技应用——鼓励运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升供应链金融的智能化水平和风控能力。

(二)黄奇帆观点与155号文的三大呼应。第一,"服务实体"与"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的呼应。黄奇帆强调的"服务实体",正是155号文明确提出的"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二者的核心目标完全一致,都是防止供应链金融脱离实体经济。第二,"警惕脱实向虚"与"严禁虚构贸易、重复质押"的呼应。黄奇帆的"警惕脱实向虚"是对155号文"严禁虚构贸易、重复质押"合规要求的"底线思维"扩展——155号文说的是"不能做什么",黄奇帆说的是"为什么不能做"。第三,"电子仓单是服务实体的关键工具"与"推动金融科技应用"的呼应。黄奇帆强调电子仓单的关键作用,155号文明确鼓励区块链、物联网等金融科技的应用——二者共同指向"技术赋能风控"的方向。

(三)落地启示:从"政策"到"实践"的转化路径。银发155号文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合规框架",黄奇帆的观点为供应链金融提供了"价值导向"。将政策框架和价值导向转化为实践,有四个关键路径。一是加快电子仓单基础设施建设——按照GB/T 37045-2018国家标准,推动仓储企业数字化升级,实现电子仓单系统全覆盖,这是落实155号文"推动金融科技应用"要求的基础工程。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仓单查询平台——借鉴不动产登记的做法,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仓单登记查询平台,从根本上杜绝"一货多单、重复质押"问题。三是构建"核心企业+电子仓单+区块链"的产融闭环——以核心企业为信用锚点,以电子仓单为融资工具,以区块链为信任基础,形成"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闭环管理。四是建立分层分类的风险防控体系——对不同类型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实行差异化的风控标准。存货融资类产品,重点加强仓储监管和电子仓单管理;应收账款融资类产品,重点加强核心企业信用管理和贸易背景核查;预付款融资类产品,重点加强物流跟踪和货物监管。

(四)对县域产业集群的落地启示。建议县域产业集群从四个方面用好供应链金融:一是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基于真实交易背景,严防虚假贸易、重复质押——这是银发155号文划定的"红线",也是黄奇帆反复强调的"底线";二是加快电子仓单系统部署,将仓储资产数字化,为供应链金融提供可信基础——参照义乌、佛山的成功经验,以电子仓单为核心抓手,打通产融闭环;三是引入区块链存证与物联网监控,确保贸易背景真实性,满足合规要求——用技术手段构筑"防火墙",从源头防范"脱实向虚"风险;四是培育或引入核心企业,以"类苹果模式"整合产业链,由核心企业主导供应链金融生态——核心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锚点",没有核心企业参与的供应链金融难以持续。四个层面共同构成"合规底线+技术保障+产业生态"的完整体系,为县域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汇泽万嘉观点:黄奇帆"供应链金融要服务实体,警惕脱实向虚"观点,为县域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了风险底线。汇泽万嘉可为县域产业集群提供"电子仓单系统部署+区块链存证+物联网监控+供应链金融方案设计"的全流程服务,确保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严控风险"。